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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若干意见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人气:415次   2014-09-25


师政教学〔2006145

 

实践教学既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对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也是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实践教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实验教学计划的修订,科学合理设置实验项目和内容,逐步构建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

() 各学院要组成以学院学术委员会、教研室主任及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负责人为主的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及发展要求定期修订实验教学计划,科学合理设置实验项目、实验内容。

() 各学院要注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发,逐步保证拥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大于80%,以满足实验先进性、开放性的要求。各学院开设的所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必须填报“广西师范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申报表”,并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确认。每届学生完成实验后要有总结报告,写出实验情况小结与效果分析,说明学生的参与情况、学时数及实验创新点。

() 学院应积极创造和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条件,在实验课程与理论课程同步教学的基础上,精选实验内容、加强科学素质训练,注重创新能力培养,逐步分离实验课程,构建独立的实验教学体系。应用本科专业更应构建具有特色的实验教学体系。

() 各学院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层次的教学内容,大学一、二年级以演示性、验证性实验为主,培养学生的实验科学素质和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验证;大学二、三年级以综合性实验为主,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学三、四年级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加强对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 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规定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学时开出实验,并在每学期初向学生公布实验安排时间和内容。实验指导教师应提前按教学计划填写教学日历交学院教学秘书,并根据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安排的实验时间完成实验指导任务。在完成计划内实验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课外对学生开放,课外开放要有制度保证并做好记录。

() 学院要加强对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和监控,要经常听取学生和教师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每学期将不定期对实验教学进行专项检查。

() 按教学计划跨学院开设的实验课,承担实验课的学院要科学合理安排实验教学时间,不得拒绝承担其他学院的实验教学任务。

() 指导教师讲授实验课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将实验任务、有关问题及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即可,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操作;同时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每门实验课程第一次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布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三、明确实验教学中各环节相关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做到职责分明、协调管理。

() 凡担任实验课的指导教师,在实验前应根据实验室安排的实验时间预先做好预备实验,检查实验装置或仪器设备及药品准备情况,以确保正常开出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提前向学生布置预习任务,明确具体要求,编好实验小组。如实验设备套数不足,应合理安排组内人数,增加循环次数,以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动手机会。

() 指导教师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要求学生,注意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对不遵守实验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要停止该学生的实验。

() 每次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值日生及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课堂记录”并交实验室存档,学期结束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做好汇总工作,并作为计算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 学生在实验课前必须做好预习,了解所做实验的原理、实验方法、仪器设备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实验过程中要遵守实验规程,服从教师的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操作,做好实验记录,以科学的态度完成实验。应使用统一的实验报告册书写实验报告并按时提交,如实做好实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和处理,尤其是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分析。

四、加强实验考核和实验教学档案的管理。

() 实验教学须按实验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考核,应用本科专业的实验教学必须单独考试。

() 实验教学考核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期终考核成绩两部分,实验教学的期终考核可根据实验课程的实际情况而定,考核方式包括操作考核、笔试和口试,或进行设计性实验考核。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其实验教学的成绩单独记录;非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其实验教学的成绩按实验教学课时占该课程总课时相应比例计入本课程的总成绩。

() 学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实验考试。对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无故不参加实验考试者,不得补考;对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验教学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理论考试。

() 各实验中心或实验室应建立以下实验教学档案:实验教学中心或实验室所开设实验课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教材、实验教学指导书、讲义和实验教学课堂记录;实验指导教师预做的实验报告和教案、图表、多媒体课件;学生实验报告、实验考题和试卷;每年开出实验项目情况分析及有关资料、实验教学总结报告等。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毕业实习、课程见习的管理,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教学实践基地。

() 毕业实习一般应采用集中实习的模式,于第六学期末确定毕业实习的内容、实习地点,选派好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实习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师范类专业应加强对中学新课程的了解及指导。

() 对因就业原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必须明确规定实习内容,确定指导教师,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实习期间,要对学生实习的出勤与纪律状况、实习日记与实习报告完成状况、实习报告质量以及生产实践能力等实习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杜绝放任自流的现象发生。

() 严格执行学生毕业实习资格审查制度,高度重视毕业实习的总结工作,每个专业应编写12期的实习简报,安排优秀实习生给低年级同学介绍实习经验。

() 生命科学学院的动物学、植物学野外实习,音乐学院毕业汇演、美术学院毕业画展等教学实践活动的安排要有详细的计划和要求;化学化工学院的工业见习,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的学生写生、采风及各学院专业课程的见习应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进行。学院在教学实践活动中要切实加强过程的监控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 切实落实见习制度,非师范类和应用本科专业每年应安排12次专业见习,师范类专业学生应保证有2周的教育见习。学院要做好见习工作总结。

()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学院应在基地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校友优势、师生优势,每个非师范类专业必须建立3个以上的实习基地;具有教师教育专业的学院要与13所中学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六、继续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工作,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审题工作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要充分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 切实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一人一题的原则,对确实需要学生共同完成的项目,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 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可外聘或聘请有余力的离退休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原则上文科、经济类不得超过8人,理工科类不得超过6人。对于初次进行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协助指导,并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中有所体现。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要能如实反映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避免套话和过于简单。

() 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要规范,指导教师要特别强调论文的标序、关键词、参考文献和注释、英文摘要等内容的写作规范。成绩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各部分成绩的评定要如实反映实际水平,坚决杜绝人情分,严禁把关不严现象发生。

() 强化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答辩前要对答辩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答辩条件者应暂缓答辩,待合格后,再予以答辩。

七、本意见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 西 师 范 大 学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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