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办法
师政办[1997]23号
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热心实验室工作,相对稳定并掌握现代实验技术的实验技术队伍,是建设好实验室的根本保证。为加强对实验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对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从事实验技术与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原则上是本人现在所从事的专业范围,部分可根据各系各单位实验室建设的需要作适当调整。
三、培训途径和形式:
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培训,形式上以在岗培训、在校培训为主。在培训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培训的关系。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前提下,各系各单位尽可能在时间和工作上给予照顾。
1.随班听课
各系各单位对学历比较低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跟随本、专科班学生听与本实验室任务相关的课程,并要求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以拓宽和加深该门课程的知识。有条件的系、单位也可适当安排一些本、专科学历的青年实验人员听研究生课程。
2.专科升本科成人函授教育
鼓励专科毕业的青年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专科升本科的成人函授教育,在不脱产的情况下,完成本科课程的学习并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以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学历层次。
3.短期脱产培训
学校每年拨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系各单位根据科研处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分批选派实验室工作人员到区内外有关兄弟院校脱产进修有关专业知识,进行短期脱产培训。每新学年开始申报,各系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由科研处根据当年经费情况作出安排,参加脱产培训的实验人员学习结束后要写出进修总结向所在系(单位)领导汇报,并交科研处备案。
四、其他
1.在实践中学习提高
学校鼓励青年实验人员在工作实践中自我培训,提高技能,要求各系各单位尽可能给他们提供良好的实践条件和学习环境,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鼓励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实验人员给青年实验人员传授技术,以老带新。在实验室形成能者为师,刻苦钻研的良好风气。
2.校内经验交流
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实验人员在校内各系(单位)之间相互参观、学习和交流,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校外参观学习
不定期组织有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到兄弟院校对口单位参观学习,吸取兄弟院校实验室管理的先进经验,学习其先进实验技术和方法,了解国内实验技术水平的现状。
4.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利用实验室现有的仪器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认真撰写科学研究论文和实验教学改革论文,参加全国和自治区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和评奖活动。